补办流程:
1、在省级以上日报(如《江西日报)登遗失启事。
2、遗失导游人员资格证书者向其工作地的各设区市旅游局提出补办申请,并将个人准备好的相关材料交所属地旅游局,由所属地旅游局汇总后统一到省旅游局人事教育处集中办理。省旅游局不接受个人补办申请。
3、申请补办导游资格证书者到其所申请地领取补办的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补办材料:
1、填写《申请导游证登记表(一式两份,在发证性质一栏内注明“遗失补发”);
2、提供旅行社或导游公司开具的遗失证明和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开具的未扣证证明;
3、提供《导游员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原件仅供交验);
4、提供在省级日报办理登载的“证件遗失声明作废”(内容包括导游证编号、卡号、姓名)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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