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保释期间,当事人的移动设备通常并未受到紧密监控,
然而,对其人身自由仍须保持一定约束。
这包括他不得擅自离开其在城市中所居住之区域,同时亦需随时保持联系以便配合执法机构展开调查,以保障他无需额外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