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分的。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农村人死后土地承包地怎么办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地一般是家庭(户)承包的方式。某个家庭成员去世了,家庭其他成员也是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如果子女已经不是本村户口,这种情况就不能继续承包经营。但是,土地承包的收益仍然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另外,以招标、拍卖的途径,或者是公开、协商等这些非家庭的承包方式取得的经营权,承保人死亡以后,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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