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一、生育津贴报销标准是什么
生育津贴报销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等于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假期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三百元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产假期间工资发多少
产假期间的工资依孕期不同阶段需分情况讨论,具体情况如下: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2、产前假,按工资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或产假工资,二者就高领取。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产假期间的工资按产假工资发放给员工即可,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余部分归企业。
4、哺育假
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放,在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需要注意的是,各个省的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取消了晚育假,并延长了产假,各省产假增加的天数30-60天不等,具体产假的天数大家咨询当地计生部门或者查询地区计划生育条例。
三、生育保险每月交多少怎么办
生育保险每月缴纳都是由用人单位按照个人工资的0.8%缴纳,个人是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也就是说个人是无法缴纳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2、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3、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5、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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