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屋内物品损失如何赔偿
房屋拆除过程中造成的内部物品损失的赔偿方案,将主要根据实际状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文执行。
在面临非法强制拆迁导致被拆房主室内物品部分或全部损毁的情境下,行政机构则须承担相应的举证义务,通过实物或其他方式证明物品损失的真实性。
如此之后,被征收方便可以借助现场的图片资料、损坏物品的详细清单等证据来源,以及自己的生活经验,向行政部门正式提出赔偿要求。
赔偿金额的确定往往需要根据受损物品的大概价值进行综合考虑,通常占到被征收方主张的合理价值的百分之六十左右。
被征收方对平常生活中所用的非必需品发生重大财物损失的情形,应当提供具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用以证明这类损失的确切性质和大致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弟弟家拆迁怎么计算赔偿
关于在特定情况下,被拆除房屋的被拆迁方所可期望获取的补偿金额问题,在常见情形中,总计可能达到数十万元人民币。
而具体的补偿额度计算方法,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部分:
(1)货币形式的房屋拆迁补偿。
这其中包括合法所有房产的评估价值,并需加上房屋的装修与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确定的相应装修装饰补偿);
(2)次级房屋拆迁补偿差价。
这涵盖了合法所有房产的评估价值,以及房屋装修与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过评估确定的装修装饰补偿)减去被拆迁人对等调换权的房屋估值。
其次是关于房屋拆迁安置费用的精确计算原则(适用于被拆迁人和租户)。
首先,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可以细分成以下几个组成部分:搬迁补助金额、无替代住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贴、超出过渡期的临时安置补贴、及由于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
(1)若拆迁人提供了周转房而且拆迁房屋用户正在居住,那么公式中的第二项补贴将变为零;
(2)若是住宅性质的拆迁房屋,那么公式中的第四项费用也将为零;
(3)对于已得到补偿的被拆迁人而言,这无疑意味着被拆迁房屋将归于其个人专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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