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劳动合同到期了,可以直接走人吗
劳动合同到期了,需要及时去办续签,要么就解除合同。而且,在合同到期的时候,一般公司需要确定续不续签,不续签的话需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不过,实践中,劳动者离职通常要办下面的手续:
1、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现在需要提前三十日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等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接到消息后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再由人力资源部通知你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才视为完成。
4、工资中有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你本月考勤,然后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所以,当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劳动者虽然可以一走了之,但相关手续还是要及时去办的。
当然,除了拿到离职证明,其实社保也是很关键的,所以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时候,千万不要一走了之,还得及时办理好这些手续才能放心走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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