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违约金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违约金针对的违约类型,可以有不同分类:
1.不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是指当事人没有履行主债务应当支付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一般是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当合同部分未履行时,按未履行的部分计算。
2.逾期履行的违约金。是当事人迟延给付主债务,逾期履行的违约金一般是按迟延的日期(天数等)计算的违约金。逾期履行有逾期付款和逾期交付标的物、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等。逾期交付标的物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按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执行。逾期履行也是履行,因此,逾期履行违约金与不履行违约金不能并用。
3.瑕疵履行的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履行的质量不符合要求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
二、合同违约金可以开发票吗
合同违约金不可以开发票。
合同违约金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是为了补偿违约方因为未履行合同业务而给其他缔约方造成的损失。收取违约金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按规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或者个税。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三、违约金一般处理原则
违约金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2.当事人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其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以低于损失额的80%作为是否过低的认定标准。当然具体的评判标准还应当结合具体案件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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