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某家中突发心肌梗塞,急救医生为中医不应从事急救工作。冯某死亡后,家属遂诉求法院认定医生所属的昌平区天通苑中医医院为非法行医。
原告指出,急性心肌梗塞的院前抢救非常重要,但是杨医生没有对患者进行任何抢救措施,导致患者冯某心脏骤停死亡。而且,杨医生的职业类别为中医,执业范围是中西医结合专业,不应从事急救专业,没有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执业,涉嫌非法行医,故请求法院依法认定被告医院非法行医,并赔偿损失88万余元,其中精神抚慰金30万元。
全文2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1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