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孩子判给谁,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家暴办理离婚孩子正常情况下应该会属于没有家暴的一方。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非施暴者,但是如果施暴者不打孩子,那单纯以家庭暴力为由剥夺施暴者的监护权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一般情况下,8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养育。对于已满2周岁不满8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协商确定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确定。
家暴离婚两个孩子会判给谁
归没有过错的一方,即没有实施家暴的人。关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司法实践中一般是离婚双方一方带一个,互不付抚养费,但如果能证明有家暴,不适宜抚养孩子,也有希望争取到两个孩子的全部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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