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所需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3-07-10 00:50:16 43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在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中,构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有: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或标的是位于外国的物或财产;

(3)导致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产生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国外。

具备上述三个特征之一的民事法律关系,即为涉外民事法律关系。

办理涉外婚姻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涉外结婚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的结婚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涉外结婚公证条件

公证证明的婚姻关系,必须是我国法律所承认的婚姻关系。如:

(1)经合法手续登记的婚姻;(2)1950年民法典颁布前建立的事实婚姻;

(3)解放前的婚姻关系,包括当时存在的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等。

涉外结婚公证适用范围

涉外婚姻状况公证主要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办理结婚、定居、继承、留学等法律手续。

涉外结婚公证种类

婚姻状况公证的种类包括结婚公证、未婚公证、离婚公证、丧偶公证等。

涉外结婚公证注意事项

(一)办理涉外婚姻状况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向当事人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二)申请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本人的身份证件;

2.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或夫妻一方死亡证书;

3.其他证明婚姻状况的文书。

(三)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是按照当地风俗结为夫妻的,其公证属于结婚公证的范围,但其公证的格式与结婚公证有所不同。

(四)除公证文书使用国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协议免除领事认证的,公证书应送外交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外事办公室和有关国家驻我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

此外,申请人还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申请人准备结婚的,其本人必须已达到民法典规定的结婚年龄;

(二)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书、离婚证书、丧偶证明等);

(三)如申请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须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等。

《涉外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一条,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

(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无国籍人;

(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三)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全文9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结婚证 最新知识
针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所需的条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认定所需的条件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