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用的确定的原则有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以及实行费率浮动机制等原则。其中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可以更好的分配各行业缴纳的费用比例。工伤保险费用的具体缴费费率有八种,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其中风险越低的行业缴费费率越低。
一、工伤保险费用按照什么的原则确定费率
工伤保险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费率:
1.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
2.实行行业差别费率。为了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不同行业类别的费率,并且在同一行业内设定不同的费率档次。
3.实行费率浮动机制。行业的差别费率及费率档次确定后,根据每个用人单位上一年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确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
二、工伤保险费用的具体缴费费率有几种
工伤保险费用的具体缴费费率有八种,一类至八类分别为0.2%、0.4%、0.7%、0.9%、1.1%、1.3%、1.6%。工伤保险费用的具体缴费费率的多少根据具体行业的不同而各不一样。风险程度最低的有社会团体、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最高的多为矿采行业。具体来说,一类至八类对应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分别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不同比例执行。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等相关指标均将纳入监测,每一至三年核定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三、工伤保险费用的缴费由谁承担
工伤保险费用的缴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n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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