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不属于结果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将原来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同时将犯罪的成立条件即“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改为“严重污染环境”。在理论上,这被认为是环境立法由结果犯向行为犯扩张的表现。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判多久
环境监管失职罪一般是指,肩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触犯环境监管失职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法院判处拘役。
二、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构成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条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人体健康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三、随意丢弃口罩等医疗废物的, 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随意丢弃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口罩、防护服等医疗废物,造成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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