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法院了解到,红山区人民法院民三庭审结了两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行人骑车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承担了责任。
据了解,今年6月份,尹某骑自行车在赤峰红山区某大街机动车道内由西向东逆向行驶,与刘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尹某受伤住院治疗12天。刘某的出租车撞击损坏也到修理厂住院五天。经交警认定,尹某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尹某出院后,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及保险公司赔偿各项损失1万余元。刘某也提起诉讼,要求尹某赔偿修车及误工等损失4000余元。经法官主持双方进行协商,最后以保险公司赔付尹某8000余元,尹某赔偿刘某2000余元调解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提醒:行人或者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造成事故,仍要承担相应责任。该案中机动车的损失还不是太大,如果机动车损失严重或者损坏的是高档轿车的话,恐怕行人所得到的赔偿会远远少于向机动车主所作的赔偿。所以,作为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时,仍要时刻注意遵守交通规则,这是为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更是为了自己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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