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顾客在商场摔伤商场赔偿,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应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2、消费者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在超市受伤,如果超市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那么超市不需要进行赔偿。
商场摔伤的判决
在商场摔伤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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