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的条件如下:
1、投保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否则保险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2、投保人必须对保险标的有保险利益,即对保险标的有法律认可的利益,否则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无保险利益的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合同无效;
3、投保人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无论投保人是为自己的利益还是为他人的利益签订保险合同,都应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车辆损失险投保人的义务有哪些
投保人义务如下:
1.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向保险人如实告知涉及保险车辆的重要事项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等的相关情况。
2.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交清保险费;保险单另有约定的,应在约定时限内交清保险费。
3.在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改装、加装等,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4.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全文63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