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思想独立、人格独立,即便不能做到经济独立,你要学会生活独立,事实上,即使你不是个独立的人,长期两地分居以及他说来就来没有时间概念的任务,都会让你变成一个独立的人;(二)宽容:他没有充裕的时间陪你逛街、看电影,也常常会错过你的生日和结婚纪念日,情人节、圣诞节更是一种奢侈品,甚至结婚能准时参加也要靠运气,如果没有一颗宽容的心,不是你崩溃就是你们的爱情崩塌。(三)信任:他不能天天和你在一起,不能天天和你联系,不能保证随叫随到,甚至,保密守则要求他有很多话不能对你说。可以查他的岗,但不要刨根问底,更不要在他很久没有联系你时胡思乱想;(四)务实:革命战士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那是他的价值观和承诺,这也会成为你的承诺,如果没有随时做好为他背井离乡准备的务实,事业和爱情的抉择终会让你痛苦不已。你会发现,你嫁给的不全是他,还是整个军队和国防;(五)有自己的世界观:这倒不是因为他经常受的“政治教育”而形成的强大又无比正能量的“三观”,会在日常生活中给你造成碾轧,而是如果没有坚定而又坚信的世界观,你可能抗不住亲友和闺蜜好意的劝告你“图什么”,最终无法坚守。当然正确、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也有利于他的成长进步,否则政治部门也不会在你们领证的时候出面审查你了;(六)超人的抗压能力:尤其对尚未随军的军嫂而言,你就是有对象的单身。除了要忍受寂寞和孤独,还要有足够强大的抗压能力,因为面对生活的难题,常常是你一个人在“战斗”。
军嫂可以单方提离婚吗?
对军嫂单方面提出离婚的请求,如果未经丈夫同意,会有如下限制:
1、未经军人丈夫的同意,军嫂作为军人的配偶,不能起诉离婚。
2、不同与普通夫妻如果感情不和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军嫂仅在丈夫有下列重大过错时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1)丈夫有重婚行为或者在结婚后与他人同居的;
(2)对军嫂实施家庭暴力或者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
(3)有赌博、吸毒等参与非法活动恶习却屡教不改的。
而在其他情况下,只要军人丈夫本身不愿意离婚,军嫂是不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与军人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
3、军嫂单方面提出了离婚,而军人不同意离婚时,即使成功提起了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也应教育原告珍惜与军人的夫妻关系,尽量调解和好或判决不准离婚。对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过调解和好工作无效,夫妻关系确实不能继续维持的,也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作好军人的思想工作,准予离婚。
4、若想要成功被判决离婚,需要在审判时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般来说除去军人犯有的三种重大过错外,还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1)夫妻两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2)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但是军嫂不过军人与妻子聚少离多是常有的事情,何况对军嫂单方面起诉离婚都不能以分居两年和其他不确定因素为理由,那么在判决离婚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自然也不包括上述两种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所限制的对象仅仅为现役军人的配偶,如果丈夫只是曾经服过两年兵役或者担任过军人职位,但是现在已经离任或退休的,军嫂则不需要受到上述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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