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一般为诺成合同。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
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
一、实践合同指的是什么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如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和代物清偿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生效。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实践合同,自当事人作出相应的实践行为后,成立。例如实践合同中的定金合同,是自一方当事人交付定金时,合同就成立。而诺成合同是自当事人均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二、实践合同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实践合同的种类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偿协议。
三、贷款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即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借款合同自提供借款时生效。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但除此之外,自然人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属于诺成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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