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一、婚前个人债务要不要夫妻共同偿还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只能向特定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婚后不能向配偶主张权利。一方婚前债务与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有不可避免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已经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二、婚前债务婚后夫妻有义务承担吗
一般来说,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即可,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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