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股东股份以清偿债务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管理人拟定,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一、解散清算公司的法律程序
解散清算公司的法律程序为:1、破产宣告: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3、变价等。
二、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有哪些
债权人委员会的职责如下。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监督破产财产分配、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执行职务时,债权人委员会可以要求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对债权人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务提供有关文件或作出说明,如果有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管理人拒绝接受监督的情况,债权人委员会可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三、房地产破产清算后债务怎么办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的债务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清算,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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