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确定长短,没有确定终止的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合同和固定合同有什么区别
无固定合同与固定合同的区别:
1、合同的订立不同。固定期限合同订立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无固定期限合同订立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订立,还有法定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
2、合同终止时间是否确定。固定期限合同有明确的合同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明确的合同终止时间;
3、存续期限不同。固定期限合同有存续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一般存续到劳动者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只要出现以下三种情形,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就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只要满足法定条件,经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不能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反之,只有劳动者不同意的,才能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全文7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