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申请复议复核的期限,按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的期限执行,不同的复核期限是不一样的。有关法律规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
刑事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不予立案申请复议期限是七天。
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7日内送达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7日内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案审科)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第八条申请刑事复议、复核应当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应当在障碍消除后五个工作日以内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法定申请期限内。前款规定中的“其他正当理由”包括:(一)因严重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二)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四)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认定的其他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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