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施工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需要签订书面的施工合同,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款等主要内容;还需要收集本人已经实际履行合同的证据,包括设备租赁合同、材料买卖合同及付款依据等;然后向法院申请保护本人的权利。
一、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的条件是:
1、准确选择被告,提起诉讼时,只要选择发包人和承担连带责任担保的任何一方;
2、证据必须充分,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多为隐蔽工程,专业性强;
3、准确合理的诉讼请求,为保护诉讼后利益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索赔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
4、诉讼请求的范围,在诉讼案件中,只要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就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及实际费用。
二、民法典里常用的施工合同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建设工程合同中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根据是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概预算等文件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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