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终止合同是否算合同违约,要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终止合同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
其二、若是当事人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则算是合同违约。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内容有: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3、损害赔偿的范围,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违约金。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担违约责任有什么途径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赔偿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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