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如何申请低保
北京市低保申请,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必须要满足北京低保申请的所有条件才行。北京市的城市低保标准的将会上浮,针对不同的情况,补助标准也不一样,那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将会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15%上浮救助标准。
二、北京低保标准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北京市的城乡低保标准,每年都会根据全市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有所提高。从2011年到2015年,北京市每年逐年提高低保标准水平,城市低保标准由月人均480元调整至710元,而农村低保标准从月人均300元提高到710元。
1、特殊困难群体低保金最高上浮40%
2、除对普通低保对象给予城乡统一的低保标准每月710元外,北京市民政局今年起还将对一些特殊困难的群体实行分类救助。根据今年北京市民政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救助制度,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特殊人群的社会救助金也大幅提高了标准,上浮标准从15%到40%不等。
3、上浮力度最大的是分散供养的城乡特困人员(城市特困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按照低保标准的40%上浮。而对家庭中有重大疾病的,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35%上浮救助标准。
4、此外,重度残疾人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30%上浮救助标准;民政部门管理的传统救济对象和经户籍政府侨务部门认定的归国华侨和侨眷,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5%上浮救助标准;6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16周岁及以下未成年人,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20%上浮救助标准;60周岁以下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以及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按照城市低保标准的15%上浮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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