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应该由哪个部门来管理
时间:2023-07-05 19:44:01 287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目前有三种类型的精神病医院,一种是卫生部门举办的,多数叫XX精神卫生中心,如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或者公立医院的精神科,他们的主管部门是卫生行政机构,还有一种是民政部门举办的,如宜昌市优抚医院,主管部门是民政机构,另外公安部门举办的,主管部门是公安。

精神病人和精神病人可以离婚吗?

可以与精神病人离婚。只是精神病人的离婚手续和程序会比较复杂。在精神病人精神状态正常时,其可以与配偶一起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同时也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精神病人是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诉讼离婚,并且需要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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