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销活动乃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及公安系统负责监管处理。
2.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作为接收非法传销举报与投诉的核心机构,将依据其相关职权,全力以赴地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任何人或组织都有权利向上述两大部门揭发并反应非法传销现象。
当接获举报与投诉之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将会立即展开深入调查,根据法规进行严厉查处。
《禁止传销条例》第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传销行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调查核实,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经调查属实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全文32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