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合伙合同能认定合伙关系么
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能否认定合伙关系,关键在于是否满足合伙关系的核心要素。
如果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合伙情况进行了核准登记,并且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那么即使没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也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这是因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登记具有法定效力,是对个人之间经济组织形式的一种确认。
二、口头合伙协议的证明
在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且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下,要证明合伙关系的存在,就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口头合伙协议的存在。根据司法解释:
1.如果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并且具备合伙个人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的条件,那么可以认定双方具有合伙关系。
这里所说的无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合伙无亲属、朋友关系,也未参与合伙利润分配等存在作证不利于另一方的情形的人。
2.他们还需要是曾参与、见证过合伙协商过程,知晓合伙的具体内容的人。
三、无书面合伙关系的审查
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无书面合伙关系的审查是确定个人合伙关系成立的关键。
1.当一方主张有合伙关系要求分配合伙利润,而另一方否认时,主张有合伙关系的一方需要提供无利害关系人的证明。
2.在审查这些证明时,需要注意证明人是否与合伙无利害关系,以及他们是否参与了合伙协商过程,对合伙的具体内容是否清楚了解。
3.如果证明人没有参与过合伙协商过程,对合伙的具体内容一无所知,只是听说或从其他人处得知有合伙一事,那么这样的证明力就较弱,不能达到证明双方具有个人合伙关系的目的。
4.对于无书面合伙关系的认定,需要谨慎处理。
因为一旦认定个人合伙关系成立,就意味着主张个人合伙关系成立的当事人取得了合伙人地位,可以对合伙事务享有处理权,对合伙财产享有结算、分配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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