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民法典》所订立的明确条款说明:若买方未按认购书中预定的时间及地点前往签署合约,或卖方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将已选定的预订房产出售给其他人造成无法顺利完成正式签约,在此情况下,若买方无法履行协议义务构成违约的话,则交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反之,若是卖方违反协议义务同样构成违约的话,需要支付双倍的金额作为未全额退还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