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始终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存在老人去世后所有权变动情况。如果宅基地上还有合法建造的房屋,老人去世后房屋可由继承人合法继承,宅基地可由继承人实际占有。如房屋灭失,宅基地需根据情况归还给集体。
首先,农村宅基地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始终是属于集体的,所以不存在因为老人去世,发生所有权的变动等情况;其次,如果老人去世,并且宅基地上还有合法建造的房屋,那么老人的继承人可以合法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宅基地也可以由继承房屋的人事实占有;如果地上的房屋灭失,那么宅基地也需要视情况交还给集体。
宅基地违建归哪个部门
农村的违建由乡镇人民政府来查处。
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发现正在建设的乡村违法建设后,应当立即书面责令停止建设,当事人不停止建设的,可以查封施工现场。
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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