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不能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建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不能重建,等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集体经营管理;已属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户口不在本村的宅基地
一是原籍在本村,依法申请宅基地并获批后,户籍迁出的,只要没有其他居所,原有宅基地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二是依法继承,但继承的只是宅基地的地上物(即房屋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绿植等),法律意义上没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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