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受人承担。
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但是,当事人有约定的要依照约定承担。
拾到遗失物毁损灭失怎么办
《民法典》除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返还权利人等规定外,第三百一十六条还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若拒不返还,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则可能构成刑法上规定的侵占罪。动产所有权转移依交付。例:买车时,没有办理车辆登记,但已经把车给你开着了,此时车辆归你所有,对方不能以没有付钱为由要回车辆。不能。你抛弃物时,你对物的所有权已消灭。丢弃的东西变成无主物,谁先捡到,谁就取得该物的所有权。所以,如果你抛弃的东西被别人捡到,你反悔了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
相关法律:
民法典
1、所有权转移
民法上的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依登记。例:买房的时候没有登记,你已经住进去了,此时你没有房屋所有权,却承担房屋灭失的风险。
2、善意取得
没有物之所有权的人处分物与不知情之第三人,且第三人已支付合理对价。在第三人完成前述所有权移转形式之后,第三人取得物之所有权。盗赃物和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
3、房地一体
在办理土地抵押时,对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视为一并抵押。但抵押后,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但拍卖时,新增建筑物会一并拍卖。
建筑物抵押亦然。
民法典
4、加害给付
因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你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选择对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但是只能二者选一个,不能都选。
5、风险
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
6、赠与之任意撤销权
在转移赠与财产权利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
7、借款合同之实践性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实践合同,即有借条不足为凭,必须提供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行。银行转账的提供转让凭证,现金的提供对方出具的收条。
8、借条与欠条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形式,而欠条是债务人对债务的确认。
9、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除另有约定,否则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
10、买卖不破租赁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被卖掉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605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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