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就像您的另一张身份证,很多是后续都需要,也是您户口所在的象征。户口本丢了怎么办?
受理单位:户籍所在地人口管理服务部门(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派出所)
办理条件: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户主或其委托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户口管理部门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
《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动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户口管理部门。
程序及费用全程免费办理!材料齐全经派出所所长(大厅负责人)审核后办理。
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丢失或损毁需重新补发的,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分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审批办理。
1、户主和户内成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发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关系,公民身份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2、户主及户内成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以下特殊情形的:
1、户主去世未注销户口的,应先注销户口并由家庭商定选出新户主后,方可申请补发;
2、户主或户内成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出具情况说明,注明无法提供身份证原因和是否同意补发,方可申请补发。
3、户口登记地房屋拆迁、易主的,不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办理身份证流程
受理单位:各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
应提交的材料:居民户口簿,原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
1、申领人本人携带居民户口簿和原居民身份证到户籍地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或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工作人员对居民身份信息进行核查后,受理居民申请,采集人像照片和指纹信息,打印《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由申领人对表内项目进行核对并签字,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后,工作人员开具《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
3、居民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到指定发证地点,凭本人居民户口薄,原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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