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不一定会冻结所有银行卡,会根据执行申请人的具体要求进行查封。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利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法律效力文件明确具体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履行义务,确保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担保物权裁定、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确认等。一旦生效,义务人应自动履行。拒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权利人称为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为执行人。
强制执行银行卡冻结多久
强制执行银行卡冻结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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