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阳导游证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1、导游人员资格证;
2、身份证的扫描件或者数码照片等电子版;
3、未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承诺;
4、无过失犯罪以外的犯罪记录承诺;
5、与经营执业地区旅行社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安阳导游证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2、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发放《补正通知书》;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导游证》;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放《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5、申请人领取《导游证》。
三、安阳导游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年4月25日主席令第3号)
第三十七条: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2、《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令第263号)
第三条国家实行全国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第四条: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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