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办理租赁备案有了新的要求,需要先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再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目前,合同网签和合同登记备案是两个独立环节下阶段将逐步实现网签和登记备案一体化。
1、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通过市租赁平(www.shzfzl.gov)签约系统制作文本、进行签署。
2、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由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审核。
如经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应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办理网签手续;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
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准备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附授权委托书);
2、书面租赁合同(原件);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5、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6、房产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1、到达所住区域的居住证受理点,排队拿号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被叫到号后,提供材料由办理人员核验材料和确认身份后,会让你现场填写一份《房屋租赁备案申请表》
2、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工作人员对备案信息进行录入成功后,现场出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完成办理。
3、向申请人收取上述相关资料,并对申请书填写信息与身份证明、租赁合同等提交资料的一致性进行核验后,受理中心将当场发放《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如上图),同时加盖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业务专用章。出租人、承租人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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