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和相关消费的几项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是自然人,限制高消费后,孩子上高收费私立学校,是被禁止的高消费、非生活和工作所需的消费行为。上述规定,不信任的人被法院限制高消费后,不得向孩子支付高费用的私立学校,在普通学校、入伍、就业等方面没有限制。综上,除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如果入选的学校,入伍的部队,就业的公司无特殊要求,父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会影响到孩子。父母离婚后,孩子由母亲抚养,父亲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父亲的失信不会影响孩子。
父亲失信人员孩子怎么处理
如果孩子已经成年了不会对孩子产生什么影响,但是如果孩子还未成年,将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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