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当日办结。
二、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材料
1.提供《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
1.提供《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或火化证、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
三、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条件
1.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职工账户未冻结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四、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办结
五、文山公积金死亡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令第350号第1次修订,2019年3月24日第2次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十条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全文6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