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书公证应该如何办理
(一)办理委托公证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委托他人办理继承权公证的,应提交有关继承权的证明);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委托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3、委托的原因;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5、委托期限;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7、其他应当明确的内容。
(三)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2、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便、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3、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4、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5、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二、如何撤销委托公证?
(一)委托人单方面撤销。委托人撤销委托公证,能够单方面撤销,然后通知被委托人终止委托。委托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撤销声明,然后将办理完的撤销声明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费用是100元。
(二)双方一同到公证处撤销。委托的双方一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撤销手续,需要携带个人的证件以及原委托书,然后办理委托公证撤销手续,费用是委托方缴纳,撤销委托费用是办理费用的一半,就是100元。
三、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委托书公证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委托出售房产的,还应提交下述材料:
1、自然人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屋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
4、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材料
5、委托人所持身份证件号码与房屋权属证明上登记的证件号码不一致时,应提交证件号码变更的证明(如同属一人的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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