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的公证需要夫妻双方携带以下材料到公证处: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2、子女户籍证明;3、起草离婚协议书;4、相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应当审查以下内容: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行为能力和意思。2、审查离婚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协议:(1)询问离婚双方是否自愿离婚,夫妻关系是否确实破裂;(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做了妥善安排;(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4)询问双方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5)询问双方对探视权的约定。双方当事人证员的面在协议书上签字。离婚协议经过上述程序后,公证完成。
离婚协议书公证处可以公证吗
公证处可以公证离婚协议。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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