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商业物业的租赁合同,因为不可抗力原因而导致无法履行的,可以免除全部或者部分责任。
继续履行而造成的显失公平的,可以更改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一、防城港疫病期间,需要交房租吗
1、疫情期间房租要按合同的约定交,如果因为疫情影响不能按时交的,可以要求期交,还可以与房东协调对房租进行减免。
2、部分地区处于管制状态,无法明确具体何时能够复工,此时建议作为承租方的企业可以向出租方发出相关通知,尝试主张先“中止”合同履行,对于租金减免等问题,可以后续再行协商或者依据新出台的相关规定提出相应主张。
3、租客因为疫情的原因导致无法搬出,房东不能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但租客在占用期间需要支付租金。
二、疫情期间关于租赁期限应如何解决
可协商减租或解约。
受疫情影响,部分房屋承租人,特别是农民工,不能正常返还农民工使用的租赁房屋,承租人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相关合同要求减免部分租金;承租人或者出租人认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损失过大,要求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支付对方违约金的方式终止租赁合同的履行。
三、因新冠疫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如何处理
因新冠疫情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固定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据;
2、及时履行通知义务,继续扩大减少损失;
3、积极协商提出合理的减免请求;
4、必要时可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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