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鉴定,确定等级后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金额。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支付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功可走法律程序起诉解决。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劳动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工伤鉴定,鉴定等级出来后才能确定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工伤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接着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依然不赔偿,那么劳动者就可以走法律程序,通过起诉解决。
工 伤 鉴 定 需 要 哪 些 程 序 ?
工伤鉴定是指在劳动者在工作中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治疗期间,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其进行的医学检查和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鉴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与事故或者职业病有关的证明文件。
2. 劳动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认可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申请再次确认,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再次确认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确认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4.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经办机构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5.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经办机构对劳动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鉴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程序,其中工伤认定申请、再次确认、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等环节,都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并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工伤劳动者需要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工伤鉴定,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其进行医学检查和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支付工伤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局举报投诉,也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工伤鉴定的程序包括工伤认定申请、再次确认、行政复议和民事诉讼等环节,都应当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并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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