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身份证补办流程具体如下:
在异地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外省市户籍公民因丢失申请补领的。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申请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一)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或或《居住登记卡》;
(二)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三)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遇到不予受理的情形: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进行办理的情形有两种:一是相貌特征变化大、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的;二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离开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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