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手续之时,针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问题,首要的步骤便是先由夫妻双方自行进行协商并制定相应的分割方案;
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依法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由相关法院对夫妻财产作出裁决。
在此过程中,法庭会依据财产的具体特征与性质,依照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尊重女性地位以及无过失一方利益的基本原则来做出相应的判定。
关于夫妻共有的财产,基本原则是平均分配。
但需视生产、日常生活的实际需求及财产来源等多方面因素而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法官亦可能对分割方式予以灵活调整。
此外,假如夫妻二人间已有书面协议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问题进行约定,且约定内容为个人享有所有权或者共同享有所有权,抑或对部分财产约定个人享有、部分财产共同享有,那么在离婚之际便应当依照这些规定进行安排。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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