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被查封后如何解除保全?
时间:2023-08-25 12:20:09 222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根据现有法律程序,已保全的房产可以被解除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1.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3.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4.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5.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根据现有法律程序,已保全的房产可以被解除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

1.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

2.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3.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

4.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

5.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疑问解答】被查封的房产解除保全需要哪些程序?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查封的房产解除保全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首先,房产所有人或管理人需要向法院提出解除保全的申请。在此过程中,法院需要对房产进行查封,以保障申请人的权益。若申请符合法院解除保全的条件,法院将解除保全,并通知申请人。同时,法院还需对解除保全的效力进行公示,以保证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因此,被查封的房产解除保全需要经过申请、审理、公示等程序。

被查封的房产解除保全需要经过申请、审理、公示等程序。根据现有法律程序,已保全的房产可以被解除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法院在解除保全后需对解除保全的效力进行公示,以保证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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