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构成职务犯罪,职务犯罪的种类非常多,若贪污数额在3万元以上,就构成了贪污罪,但是,嫌疑人之前因为贪污受过行政处分的,或者将贪污赃款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贪污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就构成了犯罪。
一、贪污罪的数额怎么确定
贪污罪数额的确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单独犯罪中是指个人实际贪污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对组织、领导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而言,是指贪污犯罪集团的贪污总数额,对其他共同贪污犯罪的分子而言,则是指某个人实际参与贪污的数额。
2、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3、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二、贪污的立案标准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贪污救灾、抢险、防汛、防疫、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及募捐款物、赃款赃物、罚没款物、暂扣款物,以及贪污手段恶劣、毁灭证据、转移赃物等情节的。
三、多次贪污要怎么处理啊
公职人员多次贪污的,应该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构成贪污罪,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64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