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C.已发行股票情况,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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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证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一)公司概况;
(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四)已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情况,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五)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六)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 第六十六条 依照前条规定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下列事项:\n(一)收购人的名称、住所;\n(二)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n(三)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n(四)收购目的;\n(五)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n(六)收购期限、收购价格;\n(七)收购所需资金额及资金保证;\n(八)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时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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