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书如何给被告送达
送达法律文书,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由法官或书记员将法文书送到被告处,由被告或与其同住的家属签收。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定代表人外,专门负责收件的人也可以签收。在实践中,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领取大致也可以算直接送达;
2.邮寄送达。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3.委托送达。被告住所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住所地法院送达;
4.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时被告方拒绝签收,法官可以找见证人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后将法律文书留在被告处,即为已经送达;
5.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在报纸和法院所在地公告,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
二、被告收到起诉书后怎么写答辩状
被起诉后答辩状应该首先写清楚标题,之后就是将答辩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即针对原告所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来进行答辩,同时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最后一定要落款并且标注清楚日期。答辩状的主要内容如下:
1.答辩的理由,是答辩状的主体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答辩;就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答辩;
2.提出答辩主张,即对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上诉状中的请求是完全不接受,还是部分不接受,对本案的处理依法提出自己的主张,请求法院裁判时予以考虑。
三、原告邮寄起诉书立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邮寄立案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起诉书递交期限;
2.到邮政及其他快递公司寄出,邮寄单写明具体寄收件人、物品名称、寄件日期;
3.保留好带邮戳的邮寄凭证;
4.和法院确认收件,及时交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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