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探视权应该如何收集证据材料
时间:2023-08-07 01:30:22 14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中止探视权应该如何收集证据材料

中止探视权应该如下收集证据材料:当事人保存好不直接抚养人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录音、视频、医院证明等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法院确认情况属实的,应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中止探视权起诉状的内容包括什么

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3.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三、一方不让探望孩子违法吗

一方不让探望孩子违法,离婚不让探视孩子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夫妻一方坚持离婚不让探望孩子,那么我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对探望权的行使方式、行使时间做出判决,并且要求夫妻双方协助执行。在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n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n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全文8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中止探视权应该如何收集证据材料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中止探视权应该如何收集证据材料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