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合法强制员工加班
公司强制员工加班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若是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仲裁,因为劳动纠纷仲裁前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包含绩效工资吗
是包括的,加班费的计算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
劳动者如果超过正常上班的时间就是加班,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支付员工加班费的。而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这其中就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加班费的计算如下: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n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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