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取子女抚养权需要的证据如下:
1、证明夫妻经济能力的材料,如工资单、纳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明等;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育人的道德素质、人际关系、教育水平、价值观等;
3、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一方面是居住条件;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员;
4、孩子的意见,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认真听取八岁以上儿童的意见。
监护权属于一方后,应当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教育责任。行使监护权的一方未履行保护教育义务,或者对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未成年子女可以请求法院变更监护权。
男方争取子女抚养权证据的收集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离婚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往往需要双方当事人都能够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了自己的抚养条件比对方更优越的,那么在争夺抚养权的官司中,自然获得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也就要大得多。实际当事人身份不同,那么收集证据时考虑的方向可能就有些诧异,上文中给出了介绍,各位可以具体了解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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